15 單選
A 公司 111 年 1 月向我國居住者個人甲承租房屋供倉庫之用,每月給付租金 20 萬元,押金 40 萬元,租期 2 年,嗣甲經稽徵機關依所得稅法規定核定該屋 111 年度當地一般標準租金 3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A 公司每月給付甲之租金淨額為租金減除扣繳稅款後之餘額 18 萬元
- BA 公司 111 年度得列報租金支出 300 萬元
- C甲收取之押金應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租賃收入
- D甲經稽徵機關調整之標準租金部分,得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
正解 B — A 公司 111 年度得列報租金支出 300 萬元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15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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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稽徵機關調高出租人租賃收入後,承租之營利事業能否跟著調高租金支出,以及押金設算與扣繳。
正解理由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72 條第七款:「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類第四款及第五款計算或調整租金者,其計算或調整部分,借(租)用人不得列報租金支出。」甲之標準租金新臺幣 300 萬元係稽徵機關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一項第五類調整而來,該調整部分不得由 A 公司列報,A 公司仍僅得按約定支付之數額列報租金支出,故 B 為錯誤敘述,故選 B。
逐項排除
- A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第五款,租金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十,每月給付新臺幣 20 萬元應扣繳新臺幣 2 萬元,淨額為新臺幣 18 萬元,敘述正確。
- B調整部分只構成出租人的租賃收入,不構成承租人的租金支出,A 公司不得列報新臺幣 300 萬元,本項錯誤。
- C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一項第五類第三款,財產出租收有押金者應按當地銀行業通行之一年期存款利率計算租賃收入;同法第 123 條明定該利率指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敘述正確。
- D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一項第五類第一款,財產租賃所得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經調整之標準租金既列為租賃收入,自得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敘述正確。
記憶點
租金被調高,課的是出租人,承租人不得跟著加列。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