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6 單選

下列何者為稅捐稽徵法第 49 條但書所列不在稅捐準用之範圍?①罰鍰 ②滯納金 ③滯報金 ④利息 ⑤怠報金

  1. A僅①
  2. B②④
  3. C①②④
  4. D①③⑤

正解 D — ①③⑤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6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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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稅捐稽徵法》第 49 條但書,把哪些款項排除在準用稅捐規定之外。

正解理由

依《稅捐稽徵法》第 49 條第一項,「滯納金、利息、滯報金、怠報金及罰鍰等,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準用本法有關稅捐之規定。但第六條關於稅捐優先及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二項、第三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關於加計利息之規定,對於滯報金、怠報金及罰鍰不在準用之列」。但書明文點名的三者為滯報金、怠報金與罰鍰,對應題目編號即③、⑤、①,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只列①罰鍰一項,漏掉同法第 49 條第一項但書一併點名的③滯報金與⑤怠報金。
  2. B②滯納金與④利息都寫在同項本文的準用範圍內,但書並未將其排除。
  3. C①罰鍰確在排除之列,但②滯納金與④利息屬本文準用範圍,三者湊在一起並不成立。
  4. D①罰鍰、③滯報金、⑤怠報金正是同法第 49 條第一項但書明文列出不在準用之列者,與編號完全相符。

記憶點

名字帶「報」的兩個加上罰鍰被排除,滯納金與利息照樣準用。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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