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 ·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3 單選

下列有關所得稅法規定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之敘述何者正確?

  1. A符合房地合一課稅要件之房地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
  2. B房地合一課稅是依照出售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加土地公告現值為計算之基礎
  3. C依農業發展條例申請興建之農舍不在房地合一課稅範圍
  4. D計算房地合一課稅之交易所得時,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可以列為成本費用

正解 C — 依農業發展條例申請興建之農舍不在房地合一課稅範圍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13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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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之課稅範圍界線、所得額計算基礎,以及土地增值稅在新制下的處理方式。

正解理由

依《所得稅法》第四條之四第三項後段,該條第一項所定房屋之範圍,不包括依農業發展條例申請興建之農舍;農舍既被排除於房屋範圍之外,即不在房地合一課稅範圍內,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錯誤。《所得稅法》第四條之四第三項所排除者,是同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款出售土地之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之規定,與土地增值稅無涉;《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四第三項更以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為計算步驟,可見土地增值稅仍照徵。
  2. B錯誤。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四第一項,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並非以房屋評定現值加土地公告現值為基礎。
  3. C正確。與《所得稅法》第四條之四第三項對房屋範圍之排除規定完全相符。
  4. D錯誤。《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四第一項但書明定,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記憶點

農舍不入房地合一;土地增值稅不得列費用,只能減土地漲價總數額。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5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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