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單選
A 公司於 108 年 7 月 1 日開業,會計年度為曆年制,108 至 110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之核定純益率分別為 5%、11%及 8%,108 至 110 年度查帳核定當地同業之平均純益率分別為 8%、10%及 10%,該公司 111 年 6 月因遭受水災致 111 年全部憑證均已滅失,稽徵機關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11 條第 2 項規定核定 A 公司該期間之所得額,適用之純益率為何?
- A8%
- B9%
- C9.3%
- D10%
正解 B — 9%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10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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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11 條第二項,原始憑證因不可抗力災害滅失時,核定所得額所適用的純益率如何決定。
正解理由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11 條第二項,營利事業關係所得額之全部或一部之原始憑證,因遭受不可抗力災害以致滅失者,該滅失憑證所屬期間之所得額,稽徵機關得依該事業前三個年度經稽徵機關核定純益率之平均數核定之;同項後段規定,開業未滿三個年度而無前三個年度核定純益率平均數者,其無核定純益率資料之年度,含未滿一年無全年度核定資料者,以各該年度查帳核定當地同業之平均純益率計算。A 公司於 108 年 7 月 1 日開業,該年度未滿一年而無全年度核定資料,改採當地同業平均純益率 8%;109、110 年度則用核定純益率 11% 與 8%,三年平均為 9%,故選 B。
逐項排除
- A8% 只取單一年度數字,未依同項計算三個年度的平均數。
- B108 年度以同業平均 8% 補位,109、110 年度用核定的 11% 與 8%,平均為 9%,與同項算法相符。
- C9.3% 係三個年度一律改用同業平均 8%、10%、10% 平均而得,忽略 109、110 年度已有核定純益率。
- D10% 為 109 或 110 年度的當地同業平均純益率,並非三個年度之平均數。
記憶點
有核定就用核定,缺全年度資料才借當地同業,三年平均定純益率。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