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單選
依商業會計法第 66 條規定,商業每屆決算應編製下列那些報表?①財務報表 ②營業報告書 ③盈餘分派表 ④年度預算表
- A①②
- B②③
- C①④
- D①③
正解 A — ①②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24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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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商業會計法》第 66 條第一項所定商業每屆決算應編製的報表種類。
正解理由
《商業會計法》第 66 條第一項規定「商業每屆決算應編製下列報表:一、營業報告書。二、財務報表」,只有這兩款。題目所列①財務報表與②營業報告書恰好對應,故選 A。
逐項排除
- A①財務報表與②營業報告書,即《商業會計法》第 66 條第一項所列的兩款決算報表,為正確選項。
- B②營業報告書固然在列,③盈餘分派表卻不是《商業會計法》第 66 條第一項所列的報表;盈餘分配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9 條第二項須俟股東同意或股東會決議後方可列帳。
- C①財務報表在列,④年度預算表則不在《商業會計法》第 66 條第一項之內;營業收支預算執行情形只是同法第 66 條第二項營業報告書的內容之一,不是獨立報表。
- D①財務報表在列,③盈餘分派表同前所述,未列於《商業會計法》第 66 條第一項的兩款之中。
記憶點
決算只交兩份:一份文字的營業報告書、一份數字的財務報表。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