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單選
分期付款銷貨之未實現利息收入,應列在下列何處?
- A單獨列示於流動負債
- B列示於應收帳款的減項
- C列示於銷貨收入的減項
- D列示於利息收入的減項
正解 B — 列示於應收帳款的減項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25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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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分期付款銷貨所產生之未實現利息收入,在資產負債表上的列示位置。
正解理由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5 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三目明定「分期付款銷貨之未實現利息收入,應列為應收帳款之減項」;同款第一目並規定應收帳款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實現利息收入正是把分期價款總額折回現值的評價項目,故列為應收帳款的減項而非獨立科目,故選 B。本題依考試當時之規定;該準則第 15 條已於 2023 年 1 月修正,短期性之投資各目改依現行金融工具分類重新列舉。
逐項排除
- A單獨列示於流動負債:未實現利息收入並非《商業會計法》第 28-1 條第二款所稱因過去事項所產生、清償將導致經濟效益流出之現時義務,它只是應收帳款的評價項目,不能列為負債。
- B列示於應收帳款的減項:與《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5 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三目之文字一致,為正解。
- C列示於銷貨收入的減項:銷貨收入的減項是銷貨退回與折讓;未實現利息收入將隨收款期間逐期轉列利息收入,屬《商業會計法》第 28-2 條第一款之收益,並非沖減銷貨收入。
- D列示於利息收入的減項:未實現利息收入是尚未賺得的利息,日後轉為利息收入,方向是增加而非沖減;且它是資產負債表項目,不列在綜合損益表。
記憶點
未實現利息收入跟著應收帳款走,是它的減項,收款時才逐期變成利息收入。
本題涉及的《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5 條(112 年 1 月修正)已修正,以現行條文為準。詳解內容依考試當時之規定。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