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單選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下列關於「應收帳款」之敘述何者錯誤?
- A應收帳款原則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 B分期付款銷貨之未實現利息收入,應列為應收帳款之減項
- C收回期間超過一年部分,應揭露各年度預期收回之金額
- D業已確定無法收回者,列為應收帳款之加項
正解 D — 業已確定無法收回者,列為應收帳款之加項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22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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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5 條流動資產項下應收帳款的衡量、列示、揭露與呆帳處理。
正解理由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5 條第二項第四款第六目,「業已確定無法收回者,應予轉銷」;同款第七目另定資產負債表日應評估應收帳款無法收回之金額,提列適當之備抵呆帳,列為應收帳款之減項。確定無法收回者是把帳款沖掉,不可能是加項,本選項敘述錯誤,故選 D。
逐項排除
- A正確,《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5 條第二項第四款第一目規定應收帳款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附息之短期應收帳款若折現之影響不大,得以交易金額衡量。
- B正確,同款第三目明定分期付款銷貨之未實現利息收入,應列為應收帳款之減項。
- C正確,同款第四目明定收回期間超過一年部分,應揭露各年度預期收回之金額。
- D錯誤,條文寫的是轉銷而非列為加項,為本題應選答案。本題依考試當時之規定;《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5 條已於 112 年 1 月修正,流動資產定義與短期性投資分類均經改寫。
記憶點
應收帳款只會被調小:未確定的提備抵當減項,已確定的直接轉銷。
本題涉及的《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5 條(112 年 1 月修正)已修正,以現行條文為準。詳解內容依考試當時之規定。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