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26 單選

依商業會計法第 41 條之規定,資產及負債之原始認列,應以何種衡量為原則?

  1. A公允價值
  2. B成本
  3. C淨變現價值
  4. D帳面金額

正解 B — 成本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26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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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商業會計法》第 41 條所定資產及負債原始認列的衡量原則。

正解理由

《商業會計法》第 41 條規定「資產及負債之原始認列,以成本衡量為原則」,條文文字僅指向成本一項,其餘衡量基礎屬後續衡量或例外情形的問題,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錯誤。公允價值是《商業會計法》第 41-2 條所列可供選擇的衡量基礎之一,並非原始認列的原則;依《商業會計法》第 42 條第一項,只有資產取得係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而來者,才以公允價值衡量為原則。
  2. B正確。《商業會計法》第 41 條明定原始認列以成本衡量為原則,與題意相符。
  3. C錯誤。淨變現價值同為《商業會計法》第 41-2 條所列的衡量基礎之一,其典型適用場合是《商業會計法》第 43 條第二項的存貨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屬後續衡量。
  4. D錯誤。帳面金額出現在《商業會計法》第 42 條第一項但書,即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之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以換出資產之帳面金額衡量,是例外中的例外,不是原始認列通則。

記憶點

原始認列一律先問成本,公允價值與淨變現價值都是後面才登場。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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