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單選
依照現行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商業之「應付股息紅利」應置於何一會計項目下?
- A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 B應付帳款
- C其他流動負債
- D其他應付款
正解 D — 其他應付款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17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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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流動負債各款的歸類,應付股息紅利應落在哪一款會計項目。
正解理由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第八款規定「其他應付款:指不屬於應付票據、應付帳款之應付款項,如應付薪資、應付稅捐、應付股息紅利等。應付股息紅利,如已確定分派辦法及預定支付日期者,應予揭露。」條文把應付股息紅利逐字列為其他應付款的例示,故選 D。
逐項排除
- A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第三款,指持有供交易或原始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應付股息紅利並非此類金融負債。
- B應付帳款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第七款,指因賒購原物料、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股息紅利來自盈餘分配而非賒購交易。
- C其他流動負債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第十二款,指不能歸屬於前十一款之流動負債,屬概括收容款;應付股息紅利既已明列於第八款,即不必落到此款。
- D正確。應付股息紅利既非應付票據亦非應付帳款,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第八款歸入其他應付款,並於分派辦法及預定支付日期確定時應予揭露。
記憶點
應付薪資、應付稅捐、應付股息紅利三兄弟同住其他應付款。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5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