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單選
甲股份有限公司 113 年度財務報表於 114 年 3 月 31 日經股東會通過,該公司屏東廠不幸於 114 年 2 月 1 日因火災遭受重大損失,此事件之處理依商業會計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113 年度財務報表應予附註揭露
- B應調整 113 年度財務報表
- C113 年度財務報表不必做任何處理
- D視該公司是否有投保再決定如何處理
正解 A — 113 年度財務報表應予附註揭露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15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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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表通過日之間發生重大災害損失,其法定效果是揭露還是調整。
正解理由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44 條:「對於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表通過日間所發生之下列期後事項,應予揭露。」其第七款即為「重大災害損失」。甲公司 113 年度之資產負債表日為 113 年度終了日,財務報表於 114 年 3 月 31 日經股東會通過,火災發生於 114 年 2 月 1 日,正落在該條所定之期間內,法定效果為揭露;《商業會計法》第 29 條第一項第九款亦將「重大之期後事項」列為財務報表附註應揭露之事項,故選 A。
逐項排除
- A正確。火災屬《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44 條第七款之重大災害損失,應於 113 年度財務報表附註揭露。
- B調整係針對資產負債表日已存在之情況;本題火災發生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後,《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44 條所定之效果是揭露,而非回頭調整 113 年度帳列金額。
- C不作任何處理將牴觸《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44 條之揭露義務,亦不符《商業會計法》第 29 條第一項第九款關於重大期後事項之附註要求。
- D是否投保並非《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44 條所定之要件,揭露義務不因有無保險而免除;保險僅影響損失金額之衡量與後續理賠之處理。
記憶點
資產負債表日之後、財務報表通過之前發生的重大災害,只揭露不調整。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