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單選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不可能同時出現於短期性及長期性投資之會計項目為何?
- A避險之金融資產
- B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C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D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正解 B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15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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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5 條的短期性之投資與同準則第 16 條的長期性之投資兩份清單,比對哪一項只站在其中一邊。
正解理由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5 條第二項第二款把短期性之投資列為五目: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避險之金融資產—流動。同準則第 16 條的長期性之投資則在對應的五款之外,另列第六款「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指持有具重大影響力或控制能力之權益工具投資」。該項目僅見於長期性之投資,短期性之投資五目中沒有對應項目,故選 B。
逐項排除
- A避險之金融資產同時見於同準則第 15 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五目的流動項目與同準則第 16 條第五款的非流動項目,兩邊都有。
- B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只列於同準則第 16 條第六款,同準則第 15 條的短期性之投資並無此一項目,故為不可能同時出現者。
- C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同時見於同準則第 15 條第二項第二款第四目與同準則第 16 條第四款,兩邊都有。
- D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同時見於同準則第 15 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目與同準則第 16 條第三款,兩邊都有。
記憶點
五種金融資產流動與非流動成對出現,只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單站長期那一邊。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