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單選
商業負責人應於多久的期間內,將決算書表提請出資人、合夥人或股東承認。在無不法或不正當行為下,決算書表獲得承認後,可解除商業負責人及主辦會計人員對於該年度會計上之責任。
- A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
- B決算程序辦理終了二個月內
- C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
- D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六個月內
正解 C — 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40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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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商業會計法》第 68 條所定決算報表提請承認的期限,以及承認後會計責任解除的效果。
正解理由
依《商業會計法》第 68 條第一項,「商業負責人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將商業之決算報表提請商業出資人、合夥人或股東承認」;同法第 68 條第三項並定「商業負責人及主辦會計人員,對於該年度會計上之責任,於第一項決算報表獲得承認後解除。但有不法或不正當行為者,不在此限」,故選 C。
逐項排除
- A起算點雖為會計年度終了,但二個月是《商業會計法》第 65 條決算辦理完竣的期限,不是提請承認的期限。
- B起算點與期間兩處都與《商業會計法》第 68 條第一項不同,該項所定為自會計年度終了起算六個月。
- C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提請承認,與《商業會計法》第 68 條第一項所定完全相符,為正確選項。
- D六個月與條文相同,但起算點條文定為會計年度終了,不是決算程序辦理終了。
記憶點
決算二個月辦完,六個月內提請承認,承認後責任才解除。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