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單選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何種情形,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①虛報進項稅額 ②經核定應使用統一發票而不使用 ③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營業 ④於帳簿為虛偽不實之記載
- A①③
- B②④
- C③④
- D①②
正解 A — ①③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39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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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51 條第一項所列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營業的情形。
正解理由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51 條第一項,納稅義務人有該項各款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其第一款為「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營業」,第五款為「虛報進項稅額」,正是題目的③與①。②經核定應使用統一發票而不使用,屬同法第 47 條第一款,法律效果是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並得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④於帳簿為虛偽不實之記載,見同法第 43 條第一項第二款,法律效果是主管稽徵機關得依照查得之資料核定其銷售額及應納稅額並補徵之。故選 A。
逐項排除
- A①③:分別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51 條第一項第五款與第一款,法律效果與題幹完全相符。
- B②④:②屬同法第 47 條第一款的定額罰鍰,④屬同法第 43 條第一項第二款的核定補徵。
- C③④:③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51 條第一項第一款無誤,④則為核定補徵而非倍數罰。
- D①②:①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51 條第一項第五款無誤,②的罰鍰是定額而非按所漏稅額計算。
記憶點
按漏稅額算倍數的是沒登記就營業與虛報進項;統一發票不使用與帳簿不實各走各的條文。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