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50 單選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規定,關於流動負債之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A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應以公允價值衡量
  2. B存出保證用之票據,於保證責任終止時可收回註銷者,應改列為其他應付款
  3. C應付稅捐應列為其他流動負債項下
  4. D已提供擔保之應付帳款,應列為應付帳款之減項,並揭露擔保品及金額

正解 A — 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應以公允價值衡量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50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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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第二項各款流動負債的衡量方法與列示、揭露規定。

正解理由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第二項第四款,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流動,指依避險會計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具之衍生金融負債,應以公允價值衡量;選項(A)與該款文字一致,故選 A。本題依考試當時之規定;該條已於民國 112 年 1 月及 117 年 1 月修正,現行條文就流動負債之定義改為商業於資產負債表日不具有實質權利可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

逐項排除

  1. A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以公允價值衡量:與《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第二項第四款相符,為正確答案。
  2. B存出保證用之票據: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第二項第六款第四目,於保證之責任終止時可收回註銷者,得不列為流動負債,但應揭露保證之性質及金額,並非改列其他應付款。
  3. C應付稅捐: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第二項第八款,應付薪資、應付稅捐、應付股息紅利屬其他應付款,而非其他流動負債。
  4. D已提供擔保之應付帳款: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第二項第七款第三目,已提供擔保品者應揭露擔保品名稱及帳面金額,帳上金額不變,並無列為應付帳款減項之規定。

記憶點

擔保與保證只揭露不沖銷,避險衍生工具一律公允價值。

本題涉及的《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112 年 1 月修正)已修正,以現行條文為準。詳解內容依考試當時之規定。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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