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8 單選

光華中古車行今年 5 月中,分別以 105,000 元向張先生,及以 126,000 元向李先生購入各一輛舊乘人小汽車,前者於同年 5 月以含稅 94,500 元出售,後者於 6 月以含稅 157,500 元出售,則 5、6 月可申報扣抵舊乘人小汽車進項稅額多少元?

  1. A4,500 元
  2. B10,500 元
  3. C11,000 元
  4. D12,000 元

正解 B — 10,500 元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8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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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舊乘人小汽車進項稅額公式與逐輛扣抵限額。

正解理由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5 條之 1 第一項,營業人銷售其向非依第四章第一節計算稅額者購買之舊乘人小汽車,得以購入成本按第 10 條之徵收率計算進項稅額;同條第二項並定明,該進項稅額應於申報該輛車銷售額之當期扣抵其銷項稅額,超過部分不得扣抵。逐輛比較後合計新臺幣 10,500 元,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新臺幣 4,500 元僅為 5 月那輛受限後之扣抵數,漏計 6 月的 6,000 元。
  2. B新臺幣 10,500 元為 4,500 元與 6,000 元之和,公式與逐輛限額兼顧。
  3. C新臺幣 11,000 元為兩輛進項之和,未套用同法第 15 條之 1 第二項但書之逐輛限額。
  4. D新臺幣 12,000 元為兩輛銷項之和,誤把銷項當成進項。

演算步驟

  1. 進項稅額=購入成本÷1.05×5%,銷項稅額=含稅售價÷1.05×5%。
  2. 第一輛:105,000÷1.05×5%=進項 5,000 元,94,500÷1.05×5%=銷項 4,500 元,實扣 4,500 元。
  3. 第二輛:126,000÷1.05×5%=進項 6,000 元,157,500÷1.05×5%=銷項 7,500 元,全額扣抵 6,000 元。
  4. 合計新臺幣 10,500 元。

記憶點

舊車進項逐輛算、逐輛比,超過銷項的部分砍掉。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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