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 ·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23 單選

依商業會計法規定,關於商業記帳本位與記帳文字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1. A商業應以國幣為記帳本位
  2. B商業因業務需要,財務報表得以新臺幣外幣併列方式編製
  3. C商業不得以外幣記帳
  4. D商業會計之記載,除記帳數字適用阿拉伯字外,應以我國文字為之

正解 C — 商業不得以外幣記帳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23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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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商業會計法》第 7 條的記帳本位規定與《商業會計法》第 8 條的記帳文字規定,題目要挑出敘述錯誤的選項。

正解理由

《商業會計法》第 7 條規定,商業應以國幣為記帳本位,至因業務實際需要,而以外國貨幣記帳者,仍應在其決算報表中,將外國貨幣折合國幣。可見以外國貨幣記帳並未被禁止,條文只是附加一項折算義務,要求決算報表上必須折合國幣表達。選項將其寫成一律不得以外幣記帳,與條文明文容許的情形相反,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與《商業會計法》第 7 條前段「商業應以國幣為記帳本位」相符,敘述正確。
  2. B決算報表上仍有折合國幣之金額,另行併列外幣資訊並不牴觸《商業會計法》第 7 條所定的折算義務,敘述正確。
  3. C《商業會計法》第 7 條明文容許因業務實際需要以外國貨幣記帳,本選項卻寫成一概不得,為本題應選的錯誤敘述。
  4. D與《商業會計法》第 8 條「商業會計之記載,除記帳數字適用阿拉伯字外,應以我國文字為之」相符,敘述正確。

記憶點

外幣可以記,決算一定要折回國幣。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5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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