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單選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在中華民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如何課徵遺產稅?
- A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課徵遺產稅
- B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外之遺產課徵遺產稅
- C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全部之遺產課徵遺產稅
- D免徵遺產稅
正解 A — 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課徵遺產稅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48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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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遺產稅的課稅範圍如何依被繼承人是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而分流。
正解理由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 條第二項:「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在中華民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題目所述正是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而在境內遺有財產的情形,課稅範圍限於境內遺產,故選 A。
逐項排除
- A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課徵遺產稅,與《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 條第二項相符,正確。
- B僅就境外遺產課徵,與《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 條第二項所定境內遺產之範圍不符。
- C境內境外全部遺產課徵,是《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 條第一項對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的規定,本題不適用。
- D《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 條第二項既已明定應課徵遺產稅,即無免徵之餘地。
記憶點
經常居住境內者課境內境外全部遺產,經常居住境外者只課境內遺產,分水嶺在「經常居住」。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