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單選
商業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若發現各項所得之計算與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不符時,應如何處理?
- A按所得稅會計處理方式,另作分錄記載
- B平時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入帳,報稅時再依稅法規定作帳外調整,不影響帳面紀錄
- C究應採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或稅法規定處理,依個案商請主管稽徵機關輔導
- D以上皆可,只要前後期一致
正解 B — 平時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入帳,報稅時再依稅法規定作帳外調整,不影響帳面紀錄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10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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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商業會計法》第 62 條對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所作調整與帳面紀錄之間關係的規定。
正解理由
《商業會計法》第 62 條規定「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各項所得計算依稅法規定所作調整,應不影響帳面紀錄」。帳簿依會計法令與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記載,稅法與會計處理不一致之處,於申報時在帳外完成調整,帳面紀錄本身維持原狀,故選 B。
逐項排除
- A為稅務差異另作分錄記載,等於讓稅法調整進入帳簿,與《商業會計法》第 62 條所定應不影響帳面紀錄的要求正面衝突。
- B平時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入帳,報稅時再依稅法規定作帳外調整而不動帳面紀錄,正是《商業會計法》第 62 條所定的處理方式。
- C逐案商請稽徵機關決定究應採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或稅法規定,等於把《商業會計法》第 62 條已定明的處理方式交由個案認定,該條並無此種商請輔導的機制。
- D前後期一致的要求出自《商業會計法》第 56 條,指會計事項之入帳基礎及處理方法應前後一貫,有正當理由必須變更者應在財務報表中說明其理由、變更情形及影響;此一貫性要求不能取代《商業會計法》第 62 條對帳外調整的規定。
記憶點
稅是稅、帳是帳,調整只調表不調帳。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