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單選
遺產及贈與稅法所訂之下列那些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百分之十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①免稅額 ②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扣除額 ③被繼承人之配偶扣除額 ④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金額
-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正解 A — ①②③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46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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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遺產及贈與稅法》中隨消費者物價指數連動調整的金額項目有哪些。
正解理由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2-1 條第一項規定,下列各項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百分之十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一、免稅額。二、課稅級距金額。三、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職業上之工具,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四、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喪葬費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題目①免稅額屬第一款,②喪葬費用扣除額與③配偶扣除額同屬第四款,三者皆在列,故選 A。
逐項排除
- A正確。①②③分別落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2-1 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四款。
- B錯誤。④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金額,是《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0 條第一項第七款總金額不超過一百萬元之不計入贈與總額項目,未列入同法第 12-1 條第一項各款。
- C錯誤。同樣誤收④,且漏列②喪葬費用扣除額。
- D錯誤。同樣誤收④,且漏列①免稅額。
記憶點
會隨物價調整的是免稅額、課稅級距、不計入遺產總額的器具工具金額與各項扣除額,婚嫁贈與的一百萬元不動。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