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50 單選

依記帳士職業倫理道德規範,記帳士於執行業務時,應依照法令及財政部發布之其他攸關資料提供記帳士服務,此係符合下列何項行為準則?

  1. A誠正
  2. B務實
  3. C保密
  4. D適任

正解 D — 適任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50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記帳士職業倫理道德規範行為準則中適任一項的內涵——依現行法令及主管機關發布的攸關資料提供服務。

正解理由

適任要求記帳士具備並持續維持提供記帳士服務所需的專業知能,執行業務時應依照法令及財政部發布之其他攸關資料提供服務。題目描述的正是這種以現行法令與主管機關發布資料為依據的執業能力要求,落點在適任,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錯。誠正處理的是誠實、正直與不得配合不當行為,《記帳士法》第 17 條第五款所定不得幫助或教唆他人逃漏稅捐即屬此類,與依法令提供服務的能力面不同。
  2. B錯。務實指向以實際作為服務社會、增進公共利益,題目講的是執業所依據的法令與資料,不是服務社會的作為。
  3. C錯。保密處理業務上秘密,《記帳士法》第 17 條第一款規定未經委任人之許可不得洩漏業務上之秘密,題目未涉及秘密之揭露。
  4. D對。依法令及財政部發布之其他攸關資料提供服務,是專業知能與執業品質的要求,正是適任。

記憶點

依最新法令與財政部資料做事是適任;熱心服務社會是務實;不配合不當行為是誠正;不把知道的說出去是保密。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同科相關題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歷屆同題號第 50 題

→ 看完整「記帳相關法規概要」歷屆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