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單選
依記帳士職業倫理道德規範,記帳士於執行業務時,如有取得個人資料之必要時,應依法令辦理,此係符合下列何項行為準則?
- A信賴
- B務實
- C保密
- D適任
正解 C — 保密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22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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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記帳士職業倫理道德規範所定的行為準則中,執行業務有取得個人資料之必要時應依法令辦理,究竟落在哪一項準則。
正解理由
記帳士職業倫理道德規範將執業應遵循的行為準則分為信賴、務實、保密、適任等項;其中保密準則處理的,正是記帳士因受任而接觸、持有委任人資訊時的界線——取得須有法令依據,使用不得逾越委任目的,未經許可不得對外揭露。個人資料即典型的受保護資訊,題示情形落在保密準則之內。同一義務在《記帳士法》第 17 條第一款亦有明文,該款規定記帳士不得「未經委任人之許可,洩漏業務上之秘密」,可見資訊的取得與守密同屬一條規範軸線,故選 C。
逐項排除
- A信賴準則指向維護委任人與社會大眾對記帳士的信任、不為有損專業形象之事,處理的是職業形象,不是資料取得的法令依據。
- B務實準則要求依憑證與帳載事實誠實、客觀處理受任事務,不作虛偽或誇大之陳述,指向工作態度,與個資無涉。
- C保密準則涵蓋業務上秘密與委任人資料之取得、使用及揭露界線,取得個人資料應依法令辦理即由此而來,為正確選項。
- D適任準則要求具備並持續維持執行業務所需之專業知能與必要人力,屬能力面要求,不處理資料的取得程序。
記憶點
資料能不能拿、能不能傳,全歸保密這一項管。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