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5 單選

某候選人洽請李記帳士為其競選活動處理帳務申報事宜,但李記帳士擔心其並無類似經驗,且因時限考量,經評估後婉拒接受委任。請問李記帳士之作為,與我國記帳士職業倫理道德規範中的那一項要求關聯性最低?

  1. A誠正
  2. B務實
  3. C保密
  4. D適任

正解 C — 保密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5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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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記帳士職業倫理道德規範中誠正、務實、適任與保密四項要求的分工,以及婉拒委任這個行為分別觸及哪幾項。

正解理由

李記帳士是在接受委任之前,評估自己欠缺處理競選帳務的經驗、時限上也難以負荷,因而婉拒。這個判斷同時觸及適任(能力與時間是否足以勝任該案件)、務實(依真實條件而非樂觀想像作評估)與誠正(不隱瞞能力不足而勉強承接)。保密所規範的則是對執業過程中知悉之事項不得外洩,其法律面的表述見《記帳士法》第 17 條第 1 款,記帳士不得未經委任人之許可,洩漏業務上之秘密;其前提是已有委任關係並因而知悉秘密。本件既未受任,保密與這個婉拒的決定關聯最低,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誠正有關聯。如實表明自身經驗與時間不足,而非先接下再說,正是誠正的展現。
  2. B務實有關聯。就案件性質、所需工時與自身條件作真實評估,屬務實要求的內容。
  3. D適任有關聯。承接前確認具備勝任所需的專業能力與時間,是適任的核心。
  4. C保密關聯最低。其作用時點在委任成立並知悉秘密之後,本件停在締約前,不生洩密問題。

記憶點

適任、務實、誠正管「接不接」,保密管「接了之後說不說」。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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