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 會計學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4 單選

張三與李四合夥成立商店,約定盈餘分配之考慮條件有三:1.依各合夥人當期期初權益餘額之 10%設算資金成本;2.設算薪資:張三$36,000、李四$32,000;3.剩餘之損益則平均分配。若 20X1 年初,合夥人張三與李四之權益餘額分別為$250,000、$350,000。20X1 年合夥商店之本期淨利為$114,000,試問 20X1 年之盈餘如何分配與各合夥人?

  1. A張三$54,000、李四$60,000
  2. B張三$47,000、李四$67,000
  3. C張三$68,000、李四$46,000
  4. D張三$57,000、李四$57,000

正解 A — 張三$54,000、李四$60,000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會計學概要」第 4 題(105–106 年 25 題(每題 2 分)、107 年起 20 題(每題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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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合夥損益分配——先計設算資金成本與設算薪資,剩餘(含負數)再依約定平均分配。

正解理由

設算利息與設算薪資並非費用,而是盈餘分配的計算步驟;依《商業會計法》第 64 條,商業對業主分配之盈餘不得作為費用或損失,故本期淨利須按三項條件全額分配完畢。張三設算資金成本為期初權益新臺幣 250,000 元之 10%,即新臺幣 25,000 元;李四為新臺幣 350,000 元之 10%,即新臺幣 35,000 元。加計設算薪資新臺幣 36,000 元與新臺幣 32,000 元後,已分配新臺幣 128,000 元,超過本期淨利新臺幣 114,000 元,剩餘為負新臺幣 14,000 元,兩人各承擔負新臺幣 7,000 元,張三合計新臺幣 54,000 元、李四合計新臺幣 60,000 元,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正確。兩人各以設算資金成本加設算薪資、再減不足額新臺幣 7,000 元,合計恰為本期淨利。
  2. B係將剩餘不足額新臺幣 14,000 元全數由張三一人承擔,李四不分攤,違反剩餘平均分配之約定。
  3. C兩人分得數與各自設算數之差額為正新臺幣 7,000 元與負新臺幣 21,000 元,剩餘並未平均分配。
  4. D係逕將本期淨利對半均分,完全略去設算資金成本與設算薪資兩項條件。

記憶點

先發設算利息與設算薪資,剩下的不論正負都照約定比例攤。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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