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29 單選

依據商業會計法之規定,商業負責人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多久期間內,將商業之決算報表提請商業出資人、合夥人或股東承認?

  1. A一個月內
  2. B二個月內
  3. C三個月內
  4. D六個月內

正解 D — 六個月內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29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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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商業會計法》第 68 條第一項所定決算報表提請承認的法定期限,與同法第 65 條辦理決算期限的區別。

正解理由

依《商業會計法》第 68 條第一項:「商業負責人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將商業之決算報表提請商業出資人、合夥人或股東承認。」條文所定期間為六個月,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錯誤。一個月並非《商業會計法》第 68 條第一項所定期間,該項明文為六個月。
  2. B錯誤。二個月是《商業會計法》第 65 條所定「商業之決算,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辦理完竣;必要時得延長二個半月」的辦理決算期限,屬編製階段,與提請承認的期限不同。
  3. C錯誤。三個月在《商業會計法》第 68 條第一項並無對應,該項未設此期間。
  4. D正確。與《商業會計法》第 68 條第一項「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之文字相符,提請的對象即該項所列商業出資人、合夥人或股東。

記憶點

決算兩個月內辦完、必要時延長二個半月,六個月內提請承認——二、二個半、六,一串記。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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