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單選
公司之下列登記事項,何者目前仍無法在主管機關之資訊網站查閱?
- A所營事業
- B董事、監察人姓名及持股
- C公司章程
- D資本總額或實收資本額
正解 C — 公司章程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44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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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公司法》第 393 條把公司登記事項的公開分成請求查閱與資訊網站查閱兩層,問哪一項不在網站查閱之列。
正解理由
依《公司法》第 393 條在考試當時之規定,第二項列出應予公開、任何人得申請查閱或抄錄之事項共八款,公司章程為第八款;同條第三項則規定「前項第一款至第七款,任何人得至主管機關之資訊網站查閱」,章程既列第八款,即不在網站查閱之列,只能依同條第一項由公司負責人或利害關係人聲敘理由請求查閱或抄錄,故選 C。本題依考試當時之規定;該條已於 2018 年 11 月修正,應公開事項之款次擴充,並在請求之方式上增列複製。
逐項排除
- A所營事業:《公司法》第 393 條第二項第二款,落在第一款至第七款之內,任何人得於資訊網站查閱。
- B董事、監察人姓名及持股:《公司法》第 393 條第二項第五款,同在第一款至第七款之內,得於資訊網站查閱。
- C公司章程:《公司法》第 393 條第二項第八款,屬應予公開但未開放網站查閱者,須另行申請查閱或抄錄,故為本題所問。
- D資本總額或實收資本額:《公司法》第 393 條第二項第七款,為得於資訊網站查閱之最後一款。
記憶點
《公司法》第 393 條的網站公開只到第七款,第八款的章程要另外開口請求。
本題涉及的《公司法》第 393 條(107 年 11 月修正)已修正,以現行條文為準。詳解內容依考試當時之規定。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5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