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單選
某公司之存貨於 X3 年 9 月份因火災造成嚴重損失,以下為 X3 年 9 月份截至火災前存貨之相關資訊:存貨(9 月 1 日)$40,000,進貨$275,000,進貨退回$25,000,進貨運費$15,000,銷貨$295,000。該公司於火災後盤點存貨,發現有一批完好無損之存貨,其售價為$30,000。假設該公司之毛利率為 30%,試問此次火災損失造成該公司存貨損失之金額為何?
- A$98,500
- B$77,500
- C$68,500
- D$21,000
正解 B — $77,500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會計學概要」第 14 題(105–106 年 25 題(每題 2 分)、107 年起 20 題(每題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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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以毛利率法推估火災前存貨,再扣除完好存貨成本,求算存貨火災損失。
正解理由
毛利率法的推估式為:可供銷售商品成本=期初存貨+淨進貨,銷貨成本=銷貨×(1-毛利率),估計存貨為兩者之差。完好存貨的售價亦須按成本率百分之七十換算為成本,才能與成本基礎的估計存貨相減,火災損失新臺幣 77,500 元,故選 B。
逐項排除
- A錯誤。新臺幣 98,500 元是火災前估計存貨,未扣除完好存貨。
- B正確。以估計存貨扣除完好存貨成本,餘額即毀損部分。
- C錯誤。新臺幣 68,500 元係直接減去售價新臺幣 30,000 元,售價含毛利,不能與估計存貨相減。
- D錯誤。新臺幣 21,000 元是完好存貨的成本,屬減項而非損失。
演算步驟
- 可供銷售商品成本=新臺幣 40,000 元+(275,000 元-25,000 元+15,000 元)=新臺幣 305,000 元;
- 銷貨成本=新臺幣 295,000 元×70%=新臺幣 206,500 元;
- 估計存貨=新臺幣 305,000 元-206,500 元=新臺幣 98,500 元;
- 完好存貨成本=新臺幣 30,000 元×70%=新臺幣 21,000 元;
- 火災損失=新臺幣 98,500 元-21,000 元=新臺幣 77,500 元。
記憶點
先算可供銷售,用成本率推銷貨成本,再減掉還在的存貨成本。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