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單選
為防止逃漏、控制稅源及促進統一發票之推行,財政部得訂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其經費由全年營業稅收入總額中提出百分之多少以資支應?
- A百分之一
- B百分之二
- C百分之三
- D百分之五
正解 C — 百分之三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42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的法源依據,以及給獎經費占全年營業稅收入總額的法定比例。
正解理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58 條規定:「為防止逃漏、控制稅源及促進統一發票之推行,財政部得訂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其經費由全年營業稅收入總額中提出百分之三,以資支應。」條文把授權對象、立法目的與經費比例一次寫定,比例即為百分之三,故選 C。
逐項排除
- A錯誤。百分之一是《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3 條第一項小規模營業人等的營業稅稅率,也是同法第 48 條第一項按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科處罰鍰的比例,與給獎經費無關。
- B錯誤。百分之二是《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1 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金融業前二款以外銷售額的稅率。
- C正確。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58 條所定之百分之三相符。
- D錯誤。百分之五是《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0 條營業稅稅率「最低不得少於百分之五」的下限,屬稅率規定而非經費提撥比例。
記憶點
對獎的錢來自全年營業稅收入總額提撥的百分之三,辦法由財政部訂定。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