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單選
仁正公司在 2018 年發生下列成本:尋找程序替代方案的測試費 $ 380,000 新產品之行銷研究成本 250,000 對形成某一程序的修正費用 510,000 仁富公司對仁正公司所提供的研發服務 425,000 則仁正公司在 2018 年損益表上應列示的研發費用為:
- A$510,000
- B$935,000
- C$1,315,000
- D$1,565,000
正解 C — $1,315,000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會計學概要」第 14 題(105–106 年 25 題(每題 2 分)、107 年起 20 題(每題 2.5 分))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研究發展支出的範圍認定,哪些支出屬研發費用、哪些屬銷售相關費用。
正解理由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1 條第四項,「研究支出及發展支出,除受委託研究,其成本依契約可全數收回者外,須於發生當期認列至損益。但發展支出符合資產認列條件者,得列為無形資產」。尋找程序替代方案的測試費新臺幣 380,000 元、對形成某一程序的修正費用新臺幣 510,000 元,均為取得新知識或改良製程而發生;委由仁富公司提供的研發服務新臺幣 425,000 元,付款者為仁正公司,仍是自身的研發支出。三項合計新臺幣 1,315,000 元,故選 C。
逐項排除
- A新臺幣 510,000 元只認列程序修正費用一項,漏計測試費與委外研發服務。
- B新臺幣 935,000 元是程序修正費用與委外研發服務相加,漏計尋找程序替代方案的測試費新臺幣 380,000 元。
- C新臺幣 380,000 元加新臺幣 510,000 元加新臺幣 425,000 元等於新臺幣 1,315,000 元,三項均屬研發活動,本項正確。
- D新臺幣 1,565,000 元把新產品之行銷研究成本新臺幣 250,000 元一併計入;市場調查是為把產品賣出去而作,不屬研究或發展階段。
記憶點
研發看的是找新知識與改製程,市場調查與廣告一律歸銷售相關費用。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