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2},["ShallowReactive",2],{"q-book-109-1-tax-law-017":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subjectMcqNote":8,"question":9,"related":25,"sameNumber":50,"hasEssay":71},"稅務相關法規概要","tax-law","稅務相關法規 · Tax Law","稅務法規","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id":10,"webId":11,"year":12,"session":13,"subject":4,"number":14,"stem":15,"options":16,"answer":21,"answerNote":22,"lawYear":12,"explanation":23,"freq":13,"indexable":24},"book-109-1-稅務相關法規概要-017","book-109-1-tax-law-017",109,1,17,"甲公司 108 年度透過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指定對Ａ財團法人私立學校捐贈新臺幣 250 萬元；另直接捐贈予Ｂ財團法人私立學校運動器材用品價值 50 萬元。若該公司當年度之營業毛利為 1,000 萬元，營業費用（含捐贈費用）800 萬元，無營業外收入及損失，請問甲公司申報 108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可認列之捐贈總額為新臺幣多少元？",{"A":17,"B":18,"C":19,"D":20},"909,090 元","100 萬元","140 萬元","150 萬元","C",null,"本題考點：《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79 條的兩種捐贈限額：指定私校捐款二成五、一般公益團體一成。\n【正解理由】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79 條第一款第六目，透過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指定對特定私立學校之捐款，限額為所得額百分之二十五；同準則第 79 條第一款第五目，對合於《所得稅法》第 11 條第四項之機關或團體之捐贈，限額為所得額百分之十。兩筆受限後合計新臺幣 140 萬元，故選 C。\n【逐項排除】\n(A) 只算直接捐贈一筆，把一成限額套在營業毛利 1,000 萬元上。\n(B) 僅認列指定私校限額 100 萬元，漏掉直接捐贈的 40 萬元。\n(C) 指定私校 100 萬元加直接捐贈 40 萬元而得，此即正解。\n(D) 把直接捐贈 50 萬元全額列支，未受同準則第 79 條第一款第五目一成限額拘束。\n【演算步驟】限額基礎 = 營業毛利新臺幣 1,000 萬元 − 捐贈以外之營業費用 500 萬元 = 新臺幣 500 萬元；指定私校限額 = 500 萬元 × 25% ÷（1 + 25%）= 新臺幣 100 萬元；餘額 = 500 萬元 − 100 萬元 = 新臺幣 400 萬元；直接捐贈限額 = 400 萬元 × 10% = 新臺幣 40 萬元；合計 = 100 萬元 + 40 萬元 = 新臺幣 140 萬元。\n【記憶點】指定私校二成五、一般公益一成，基數為捐贈前所得額。",true,[26,30,34,38,42,46],{"webId":27,"stem":28,"number":29,"year":12,"session":13},"book-109-1-tax-law-016","依所得稅法第 43 條之 4 規定，依外國法律設立之公司，下列何者為認定實際管理處所在境內之條件？ ①作成重大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決策之處所在境內 ②在境內擁有房地產 ③在境內有實際執行主要經營活動 ④財務報表製作或儲存處所在境內 ⑤作成重大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決策者為境內居住之個人",16,{"webId":31,"stem":32,"number":33,"year":12,"session":13},"book-109-1-tax-law-018","假設甲公司逾期繳納補徵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繳納截止日為 6 月 30 日（星期六），該公司於 7 月 6 日繳納，依稅法規定應如何處理？",18,{"webId":35,"stem":36,"number":37,"year":12,"session":13},"book-109-1-tax-law-015","甲公司總機構設於臺北市，109 年 8 月 15 日發放股利予股東，下列有關不同類型股東，申報繳納所得稅方式，何者錯誤？",15,{"webId":39,"stem":40,"number":41,"year":12,"session":13},"book-109-1-tax-law-019","甲公司之會計年度採曆年制，106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於 107 年 12 月完成申報，申報虧損數額 300 萬元，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此筆申報虧損數額可從以後年度純益額中扣除的最後年限為何？",19,{"webId":43,"stem":44,"number":45,"year":12,"session":13},"book-109-1-tax-law-014","甲公司總機構在美國，經財政部依所得稅法第 25 條規定，核定按營業收入百分比計算所得額，108 年度在境內提供技術服務收入有 2.5 億元，則該公司當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額及應納稅額各為新臺幣若干元？",14,{"webId":47,"stem":48,"number":49,"year":12,"session":13},"book-109-1-tax-law-020","甲公司總機構設於我國境內，民國 107 年以 6,500 萬元購入房地產，民國 108 年以 6,800 萬元出售，計算土地增值稅之土地漲價總數額為 180 萬元，應納土地增值稅為 36 萬元，交易仲介費 136 萬元，無其他費用。依所得稅法規定，甲公司該筆交易應如何計入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20,[51,55,59,63,67],{"webId":52,"year":53,"stem":54,"number":14},"book-114-1-tax-law-017",114,"依現行所得稅法，營利事業之銷貨，未給與他人銷貨憑證，或未將銷貨憑證存根保存者，稽徵機關得按：",{"webId":56,"year":57,"stem":58,"number":14},"book-113-1-tax-law-017",113,"依據所得稅法，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暫繳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60,"year":61,"stem":62,"number":14},"book-112-1-tax-law-017",112,"下列有關執行業務者課稅規定，何者錯誤？",{"webId":64,"year":65,"stem":66,"number":14},"book-111-1-tax-law-017",111,"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其房地交易所得不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者，依下列何者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①45% ②35% ③20% ④15% ⑤10%",{"webId":68,"year":69,"stem":70,"number":14},"book-110-1-tax-law-017",110,"有關小規模營業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false,178668912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