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2},["ShallowReactive",2],{"q-book-107-1-tax-law-048":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subjectMcqNote":8,"question":9,"related":25,"sameNumber":50,"hasEssay":71},"稅務相關法規概要","tax-law","稅務相關法規 · Tax Law","稅務法規","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id":10,"webId":11,"year":12,"session":13,"subject":4,"number":14,"stem":15,"options":16,"answer":21,"answerNote":22,"lawYear":12,"explanation":23,"freq":13,"indexable":24},"book-107-1-稅務相關法規概要-048","book-107-1-tax-law-048",107,1,48,"依所得稅法規定，勞務報酬是依據下列何項條件認定是否為我國境內之來源所得？",{"A":17,"B":18,"C":19,"D":20},"勞務提供地","所得給付地","給付所得者之居住地","取得所得者之國籍","A",null,"本題考點：《所得稅法》第 8 條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的認定，勞務報酬究以何項因素作為連結標準。\n【正解理由】依《所得稅法》第 8 條第三款，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包括「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之報酬」，其連結因素是勞務提供的地點；同款但書另定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不超過九十天者，其自中華民國境外僱主所取得之勞務報酬不在此限。條文既以提供勞務之地為判斷核心，故選 A。\n【逐項排除】\n(A) 勞務提供地，正是《所得稅法》第 8 條第三款「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的判斷基準，正確。\n(B) 所得給付地，該款並未以報酬自何處給付為準；以給付方為連結因素的是《所得稅法》第 8 條第四款的利息所得。\n(C) 給付所得者之居住地，同屬給付方的屬性，非《所得稅法》第 8 條第三款本文的判斷因素，僅在但書中作為境外僱主的附帶要件出現。\n(D) 取得所得者之國籍，《所得稅法》第 8 條各款均未以國籍為連結因素；個人身分之判定依《所得稅法》第 7 條第二項，看的是住所與居留天數。\n【記憶點】勞務報酬看的是在哪裡做工，不看誰付錢、付錢的人住哪裡、拿錢的人是哪一國籍。",true,[26,30,34,38,42,46],{"webId":27,"stem":28,"number":29,"year":12,"session":13},"book-107-1-tax-law-047","依所得稅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執行業務所得？",47,{"webId":31,"stem":32,"number":33,"year":12,"session":13},"book-107-1-tax-law-049","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關於個人居住者之認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49,{"webId":35,"stem":36,"number":37,"year":12,"session":13},"book-107-1-tax-law-046","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有關個人所得類別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46,{"webId":39,"stem":40,"number":41,"year":12,"session":13},"book-107-1-tax-law-050","黃小姐 106 年度出租房地產，租期自 106 年 1 月 1 日至 107 年 12 月 31 日，出租時一次收取兩年期租金 80 萬元，押金 20 萬元。假設未留存相關費用單據，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為 1%。請問黃小姐 106 年度申報之租賃所得為多少元？",50,{"webId":43,"stem":44,"number":45,"year":12,"session":13},"book-107-1-tax-law-045","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107 年度個人居住者取得股利所得時，其所得稅之申報繳納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45,{"webId":47,"stem":48,"number":13,"year":49,"session":13},"book-108-1-tax-law-001","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所稱應由稅捐稽徵機關依稅籍底冊或查得資料核定課徵之稅捐，下列那幾種稅包括在其中？①地價稅 ②土地增值稅 ③房屋稅 ④使用牌照稅 ⑤印花稅 ⑥查定課徵之娛樂稅",108,[51,55,59,63,67],{"webId":52,"year":53,"stem":54,"number":14},"book-114-1-tax-law-048",114,"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在中華民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如何課徵遺產稅？",{"webId":56,"year":57,"stem":58,"number":14},"book-113-1-tax-law-048",113,"甲君於 113 年 8 月死亡，其為經常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的國民。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下列何者不計入甲君的遺產總額？①甲君自己發明的專利權，價值 300 萬元 ②甲君在國外的銀行存款 500 萬元 ③甲君於 106 年 10 月所繼承且已納遺產稅的財產 1,000 萬元 ④甲君 112 年 12 月贈與配偶現金 100 萬元 ⑤甲君 112 年 12 月贈與姪女現金 100 萬元",{"webId":60,"year":61,"stem":62,"number":14},"book-112-1-tax-law-048",112,"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下列有關繼承財產為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以下簡稱上市股票）價值估定方式，何者錯誤？",{"webId":64,"year":65,"stem":66,"number":14},"book-111-1-tax-law-048",111,"下列何項贈與額屬於不計入贈與總額之項目？①老師支付學生之醫藥費 ②夫妻相互贈與之財產 ③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 ④子女婚嫁時祖父母贈與不超過 100 萬元之財物 ⑤農業用地",{"webId":68,"year":69,"stem":70,"number":14},"book-110-1-tax-law-048",110,"納稅義務人已於 110 年 5 月 30 日申報綜合所得稅，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核課期間至何時截止？",false,1786689130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