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2},["ShallowReactive",2],{"q-book-106-1-tax-law-048":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subjectMcqNote":8,"question":9,"related":25,"sameNumber":50,"hasEssay":71},"稅務相關法規概要","tax-law","稅務相關法規 · Tax Law","稅務法規","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id":10,"webId":11,"year":12,"session":13,"subject":4,"number":14,"stem":15,"options":16,"answer":21,"answerNote":22,"lawYear":12,"explanation":23,"freq":13,"indexable":24},"book-106-1-稅務相關法規概要-048","book-106-1-tax-law-048",106,1,48,"遺產稅納稅義務人以實物抵繳遺產稅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17,"B":18,"C":19,"D":20},"由繼承人逾三分之一同意提出申請","由繼承人過半數同意提出申請","由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提出申請","由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申請","D",null,"本題考點：以繼承人公同共有之遺產實物抵繳遺產稅時，提出申請之同意門檻。\n【正解理由】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0 條第四項，遺產稅應納稅額在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申請以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或易於變價及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同條第七項規定，抵繳之財產為繼承人公同共有之遺產且該遺產為被繼承人單獨所有或持分共有者，得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申請。選項中僅「由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申請」與條文所定第二種門檻完全相符，故選 D。\n【逐項排除】\n(A)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0 條第七項並無逾三分之一同意即可申請之規定，門檻錯誤。\n(B) 僅繼承人過半數不足；《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0 條第七項前段之門檻須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同時具備，單以人數過半不合條文。\n(C) 僅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亦不完整；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0 條第七項前段，應繼分合計過半數須與繼承人人數過半數併同具備。\n(D) 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之同意，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0 條第七項明定之另一獨立門檻，無須再兼具人數要件，正確。\n【記憶點】公同共有遺產抵繳的同意門檻：人數過半加應繼分過半，或應繼分逾三分之二，兩者擇一。",true,[26,30,34,38,42,46],{"webId":27,"stem":28,"number":29,"year":12,"session":13},"book-106-1-tax-law-047","李中華分別於 106 年 2 月 1 日、3 月 1 日及 4 月 1 日將財產贈與子女，歷次金額依序為$2,000,000、$3,000,000 及$4,000,000。請問李君 106 年度首次申報贈與稅之期限及贈與淨額分別為何？",47,{"webId":31,"stem":32,"number":33,"year":12,"session":13},"book-106-1-tax-law-049","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下列那些行為須課徵贈與稅？",49,{"webId":35,"stem":36,"number":37,"year":12,"session":13},"book-106-1-tax-law-046","張大華於 104 年 12 月 1 日放棄中華民國國籍，於 106 年 11 月 18 日首次將財產贈與其子女，包括國外存款$2,600,000、市價$10,000,000 之國內土地（土地公告現值$8,000,000），請問贈與總額為何？",46,{"webId":39,"stem":40,"number":41,"year":12,"session":13},"book-106-1-tax-law-050","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下列何項應計入遺產課稅？",50,{"webId":43,"stem":44,"number":45,"year":12,"session":13},"book-106-1-tax-law-045","依現行營業稅法與統一發票使用辦法之規定，下列那些情況，營業人得製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 ① 兼營應稅及免稅貨物之營業人 ②小規模營業人 ③特種飲食業之營業人 ④法院、海關拍賣沒入或查封之財產 ⑤經核准登記之攤販",45,{"webId":47,"stem":48,"number":13,"year":49,"session":13},"book-107-1-tax-law-001","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相關規定，下列何者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 ①公用事業 ②理髮業 ③計程車業 ④幼稚園提供之教育勞務",107,[51,55,59,63,67],{"webId":52,"year":53,"stem":54,"number":14},"book-114-1-tax-law-048",114,"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在中華民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如何課徵遺產稅？",{"webId":56,"year":57,"stem":58,"number":14},"book-113-1-tax-law-048",113,"甲君於 113 年 8 月死亡，其為經常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的國民。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下列何者不計入甲君的遺產總額？①甲君自己發明的專利權，價值 300 萬元 ②甲君在國外的銀行存款 500 萬元 ③甲君於 106 年 10 月所繼承且已納遺產稅的財產 1,000 萬元 ④甲君 112 年 12 月贈與配偶現金 100 萬元 ⑤甲君 112 年 12 月贈與姪女現金 100 萬元",{"webId":60,"year":61,"stem":62,"number":14},"book-112-1-tax-law-048",112,"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下列有關繼承財產為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以下簡稱上市股票）價值估定方式，何者錯誤？",{"webId":64,"year":65,"stem":66,"number":14},"book-111-1-tax-law-048",111,"下列何項贈與額屬於不計入贈與總額之項目？①老師支付學生之醫藥費 ②夫妻相互贈與之財產 ③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 ④子女婚嫁時祖父母贈與不超過 100 萬元之財物 ⑤農業用地",{"webId":68,"year":69,"stem":70,"number":14},"book-110-1-tax-law-048",110,"納稅義務人已於 110 年 5 月 30 日申報綜合所得稅，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核課期間至何時截止？",false,178668913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