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34},["ShallowReactive",2],{"essay-tax-filing-106-1":3},{"set":4,"subjectMeta":23,"mcq":32,"points":33},{"subject":5,"slug":6,"year":7,"session":8,"questions":9},"租稅申報實務","tax-filing",106,1,[10,13,17,20],{"number":8,"text":11,"points":12},"假設納稅義務人陳一帆（50 歲）已於去年離婚，育有一子陳至華（21 歲）目前就讀輔仁大學中文系三年級、一女陳至怡（17 歲）目前就讀中山女中二年級，子女均由陳一帆申報扶養；陳一帆另實際扶養父親陳大年（76 歲）、母親林惠心（72 歲）及領有殘障手冊且目前就讀東吳大學碩士班的弟弟陳一忠（45 歲），陳家五人皆設有戶籍於臺北市且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民國 105 年度之所得及相關申報資料如下：㈠所得資料 1.陳一帆： ⑴任職於新新事務所擔任會計師，事務所給付 2,000,000 元薪資，已扣繳稅額 200,000 元。 ⑵在大陸地區有筆折合新臺幣 1,300,000 元的薪資收入，已繳納當地折合新臺幣 260,000 元的個人所得稅，並取得合法證明文件。 ⑶郵局存簿儲金按活期利率之利息 5,000 元、定期存款之利息 150,000 元，無扣繳稅額；另借錢給好友獲取利息 47,000 元。 ⑷出租座落於美國加州之房子，收入 200,000 元；另出租座落於大安區之房子（評定現值 3,600,000 元，耐用年數 35 年，預估殘值為 100,000 元，採直線法攤提折舊），收入 300,000 元，此房子每年支付銀行貸款利息 100,000 元、房屋稅及地價稅合計 30,000 元、火災及地震險 20,000 元；假設部定必要費用標準為 43%。 ⑸2 月參加百貨公司抽獎活動，抽中一部價值 1,000,000 元的轎車，領獎時已繳納 100,000 元稅金；5 月份對中統一發票獎金 200,000 元，領獎時已繳納 40,000 元稅金；10 月獲內政部頒發檢舉賄選獎金 100,000 元，領獎時已繳納 20,000 元稅金。 2.陳至華、陳至怡： ⑴陳至華投稿稿費收入 200,000 元、陳至怡投稿稿費收入 50,000 元；均無扣繳稅額；假設著作人的費用率 30%。 ⑵陳至華寒暑假打工，領有薪資 50,000 元，無扣繳稅額。 3.陳大年： ⑴9 月 1 日出售位於臺北市土地一筆，售價 20,000,000 元，該筆土地於 102 年 10 月以 15,000,000 元購得，相關費用總計 1,200,000 元，申報土地增值稅之漲價總數額為 800,000 元，繳納土地增值稅為 160,000 元。 ⑵12 月出售位於臺北市非自住房屋一棟，售價 16,000,000 元，該棟房屋係於 104 年 10 月以 14,000,000 元購得，相關費用總計 1,000,000 元，申報土地增值稅之漲價總數額為 300,000 元，繳納土地增值稅為 60,000 元；假設該房屋評定現值為 5,000,000 元，所得標準為 41%。 ⑶金融債券之利息所得 40,000 元，已扣繳稅額 4,000 元。 4.林惠心： ⑴全年買賣上市股票合計交易所得有 500,000 元。 ⑵公家機關退休後，採分次領取退休金，105 年度總計領取 600,000 元退休金（105 年度分期領取定額免稅為 758,000 元），無扣繳稅額。 ⑶從事多層次傳銷，因直接向傳銷事業進貨商品金額達標準，取得 50,000 元之業績獎金，無扣繳稅額。㈡其他資料 1.捐贈給合於所得稅法規範之慈善機關合計 130,000 元，並取得合法收據。 2.全民健康保險：全家戶合計 100,000 元（包括：陳一帆 25,000 元、陳至華 25,000 元、陳至怡 25,000 元、陳大年 5,000 元、林惠心 5,000 元、陳一忠 15,000 元）。 3.人身保險：全家戶合計 300,000 元（包括：陳一帆 70,000 元、陳至華 40,000 元、陳至怡 40,000 元、陳大年 50,000 元、林惠心 50,000 元、陳一忠 50,000 元），並取得合法收據。 4.公立醫院及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療院所：全家戶合計 200,000 元（包括：陳一帆 20,000 元、陳至華 5,000 元、陳至怡 5,000 元、陳大年 60,000 元、林惠心 60,000 元、陳一忠 50,000 元），並取得合法收據。 5.學雜費收據：150,000 元（包括：陳至華 100,000 元、陳至怡 25,000 元、陳一忠 25,000 元），且 3 人均未接受政府補助或領有獎學金。 6.補習費用：陳至怡 50,000 元。上述所有人均為同一申報戶，以陳一帆為納稅義務人，費用支出均取得合法憑證，請依 105 年度我國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以最有利（應納稅額最低）方式，計算回答申報時之下列問題，並須列出計算式：（各子題獨立作答） ㈠全戶綜合所得總額 ㈡全戶可扣除的列舉扣除額總額 ㈢全戶可扣除的特別扣除額總額 ㈣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已納稅額之扣抵上限 ㈤結算申報應補（退）稅額 ㈥全戶應申報之第七類「財產交易所得」總額為若干，並說明原因。（30 分）提示：設 105 年度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及扣除額規定及稅額速算公式如下：一般個人免稅額每人 85,000 元；標準扣除額單身者 90,000 元、有配偶者 180,000 元；人身保險費每人上限 24,000 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上限 128,000 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每戶上限 270,000 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 128,000 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人上限 25,000 元。 105 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速算表（單位：新臺幣元；%）級別稅率課稅級距累進差額 1 5% 0-520,000 0 2 12% 520,001-1,170,000 36,400 3 20% 1,170,001-2,350,000 130,000 4 30% 2,350,001-4,400,000 365,000 5 40% 4,400,001-10,000,000 805,000 6 45% 10,000,001 1,305,000",30,{"number":14,"text":15,"points":16},2,"請依據我國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之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㈠甲商店為適用營業稅法第 13 條第 1 項之小規模營業人，105 年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定每個月銷售額為 150,000 元，105 年 12 月底有關進項憑證資料如下： 1. 10 月進貨取得統一發票扣抵聯未含稅金額合計 100,000 元，其中有張發票為酬勞員工之電視機 20,000 元。 2. 11 月支付交際應酬費取得統一發票扣抵聯未含稅金額合計 25,000 元。 3. 12 月取得普通收據憑證合計 10,000 元。 4. 12 月購入載貨用之小貨車一部，取得統一發票扣抵聯未含稅金額 500,000 元。請計算當期可扣減之進項稅額、當期應納營業稅各為若干，並列出計算式？（6 分） ㈡乙商店為兼營營業人，106 年 5-6 月相關營業稅資料如下： 1.三聯式發票：應稅銷售額 1,600,000 元，銷貨退回 300,000 元；外銷零稅率銷售額 500,000 元，銷貨退回 100,000 元；免稅銷售額 800,000 元，內含土地銷售額 400,000 元。 2.二聯式發票（含稅金額）：應稅總金額 420,000 元。 3.當期進貨及費用支出（為含稅金額且均取得合法憑證）：購入應稅商品 525,000 元；購入免稅商品 346,500 元；支付水電費 8,400 元；支付交際費 31,500 元；捐贈勞軍支出 52,500 元；購買機器設備 735,000 元；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 630,000 元；購買贈送客戶端午節禮品 21,000 元。請依比例扣抵法計算當期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不得扣抵比例）、當期銷項稅額、當期應納或溢付稅額各為若干？並列出計算式。（9 分） ㈢上述甲、乙商店，依營業稅法條規定，該如何計徵營業稅？（5 分）",20,{"number":18,"text":19,"points":16},3,"㈠大同商行是一家獨資營利事業，105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資料如下：營業收入淨額 800 萬元，營業成本 500 萬元、營業費用 250 萬元、非營業收入 50 萬元、非營業損失及費用 60 萬元。而大同商行於稽徵機關調帳查核時，發現該企業所提示之營業成本無法正確查核勾稽，且無法舉證非營業損失及費用等相關憑證文據供查，若該企業所屬行業別之所得額標準為 8%，同業毛利率標準為 32%，同業費用率標準為 22%，同業淨利率標準為 10%，試問大同商行於自行申報 105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應繳納多少營利事業所得稅額？又稽徵機關核定之全年所得額為多少？（10 分）（未詳列算式不予計分） ㈡又假設大同商行為小規模營利事業，105 年國稅局查定每月營業額為 18 萬元，試問大同商行每期應繳納營業稅金額多少？如何申報繳納？又假設小規模營利事業純益率標準為 6%，試問 105 年度大同商行的營利事業所得額為多少？應繳納多少營利事業所得稅？（10 分）（未詳列算式不予計分）",{"number":21,"text":22,"points":12},4,"大華公司 105 年度綜合損益表如下：（單位：新臺幣）銷貨收入 $90,000,000 銷貨成本 63,000,000 銷貨毛利 27,000,000 營業費用 21,000,000 營業淨利 6,000,000 其他收入 30,000,000 其他損失與費用 5,000,000 稅前淨利 $31,000,000 A.在上述營業費用中含有下列項目： ⑴捐贈經政府登記有案之體育團體 50 萬元 ⑵直接對私立財團法人學校捐贈 100 萬元 ⑶透過財團法人興學基金對指定學校捐贈 500 萬元 ⑷捐贈文化創意事業成立育成中心金額 500 萬元 ⑸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捐贈 100 萬元 B.其他收入含有下列所得項目： ⑴停止課徵所得稅之證券交易所得 1,500 萬元 ⑵處分 95 年長期投資取得之土地，處分利益為 500 萬元 ⑶獲配來自國外轉投資之股利收入 100 萬元 ⑷獲配發票日為 105 年 3 月 1 日之短期票券利息收入 100 萬元 C.租稅優惠： ⑴大華公司享受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 36 條之 2 第 1 項規定增僱本國籍員工之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優惠金額 300 萬元 ㈠試求各項捐贈之規定限額與超限減除金額？請依下列表格順序繪製到試卷上作答並填入格中。（未依格式順序作答或未列表者不予計分）（10 分）帳載規定限額超限減除金額對登記有案之體育團體捐贈 $ 500,000 直接對私立財團法人學校捐贈 $1,000,000 透過興學基金指定捐贈 $5,000,000 捐贈文化創意事業成立育成中心 $5,000,000 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捐贈 $1,000,000 ㈡試計算大華公司 105 年度之課稅所得額、一般所得稅額、基本所得額、基本稅額、應補繳之差額（基本稅額減一般所得稅額）。並請依下列表格格式繪製到試卷上作答。（未依序列表或未詳列計算式者不予計分）（20 分）金額課稅所得額一般所得稅額基本所得額基本稅額應補繳之差額（基本稅額減一般所得稅額）",{"name":5,"shortName":24,"slug":6,"kicker":25,"tagline":26,"hint":27,"minutes":28,"format":29,"mcqNote":30,"essayNote":31},"租稅申報","租稅申報實務 · Tax Filing","純申論 100 分:綜所稅、營所稅、營業稅與遺贈稅的實際申報計算——沒有測驗題可以撿分,四大題全靠寫。","題型固定是「給一組年度資料,算出應納稅額或應補退稅額,並說明依據」。綜所稅抓所得總額 → 免稅額與扣除額 → 綜合所得淨額 → 累進稅率 → 扣繳抵繳;營所稅抓帳載結算與稅務申報的調整(交際費、捐贈、折舊、職工福利限額)與未分配盈餘;營業稅抓銷項減進項、不得扣抵與比例扣抵;遺贈稅抓遺產總額 → 扣除額 → 課稅遺產淨額 → 稅率級距。⚠️ 題幹指名的課稅年度常早於考試年度,適用法條要看題目講的那一年,不是考試那一年。",90,"essay-only","本科為純申論式,無測驗題","4–5 題不等(113 年為 5 題,其餘年度 4 題),配分和恆為 100 分",[],100,1786689136300]